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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部分区域道路实施限时通行和旅游车辆劝返

关于对洞头部分区域道路实施限时通行和旅游车辆劝返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洞头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30日12时起,对进入洞头旅游的车辆实行劝返措施,同时,对进入洞头区域的其它车辆实施限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旅游车辆劝还措施 

洞头景区自2020年1月24日起已全部关闭,请广大游客合理安排时间出游。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对所有进入洞头旅游的车辆,一律釆取劝返驶离措施。  

二、交通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

330国道灵霓大堤东围堤路口、大门大桥洞头公安分局治安缉查二大队前路段。

2。管制时间

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5时,禁止所有车辆从330国道灵霓大堤东围堤路口进入洞头方向;禁止车辆从大门大桥洞头区公安分局治安稽查二大队前路段进入大门镇。

3。管制纪律

进入管制路段的车辆驾驶人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劝导,在交通管制中不服从管理、扰乱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管制解除时间

视疫情控制情况再另行发布。

特此通告。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30日

洞头公安分局温馨提示:

1、车辆行经检查路段,请降低车速,听从现场人员指挥。

2、车辆接受检查时,车上司乘人员必须戴口罩并主动接受检查人员体温检测。

3、非洞头籍车辆请自觉接受登记,非洞头籍人员请自觉出示身份证接受登记。

疫情当前,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大家的身体健康,请您配合,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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