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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不锁车 = 给小偷留门!两人拉车门盗窃落入法网

椒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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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车未上锁

极易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滋生涉车盗窃案件

椒江公安分局下陈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拉车门盗窃案。

8月10日15时许,市民蒋先生到下陈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车内的现金被盗。据蒋先生介绍,8月1日22时,他将白色大众轿车停放在椒江区下陈街道同心村停车场后便再未使用。8月9日晚,受台风天气影响,他担心车辆受损,于20时40分前往停车场检查车辆。检查过程中,蒋先生发现原本放置在车辆中控台夹层内的620元现金不翼而飞,结合现场情况,判断车辆疑似遭人盗窃,随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下陈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对案发停车场及周边海量视频监控逐一研判、梳理线索,成功锁定卿某、舒某两名嫌疑人员。

经查,卿某、舒某二人在8月25日因其他盗窃违法行为被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分局行政拘留。9月6日下午,民警在二人拘留期满后,依法将其带回派出所,就该起拉车门盗窃案开展审查。

经审讯,卿某、舒某对本次盗窃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二人交代,8月初,二人来到下陈街道同心村居住,因暂无固定工作、经济拮据,便萌生了拉车门“碰运气”偷钱的想法。随后,二人结伴前往同心村停车场,采取逐车拉拽车门的方式寻找未上锁车辆。最终成功拉开一辆白色轿车车门,在中控台夹层内窃得现金600余元。所得赃款被二人全部挥霍殆尽。

目前,违法行为人卿某、舒某因多次实施盗窃,已被椒江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

车主停车务必养成“离车落锁、断电关窗”的良好习惯,离开车辆前反复检查车门、车窗是否锁闭。同时,切勿在车内遗留现金、手机、背包、首饰等任何贵重物品。请广大市民时刻绷紧安全防范之弦,做好车辆防护,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如发现财物被盗、可疑人员逗留徘徊,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通讯员丨柯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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