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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隔空出庭助防疫履职两不误

摘要: 原来,这是一场远程视频连线的“云庭审”。

“我受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今天的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2月5日上午,上虞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叶沁出庭支持对一起盗窃案的公诉。但偌大的法庭中只有一名法官,公诉席和被告席均空无一人。原来,这是一场远程视频连线的“云庭审”。

该案被告人周某于2019年6月在上虞区百官街道窃得价值5800余元的电动三轮车一辆,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移送审查起诉。就在该案即将开庭审理时,叶沁遇上了一个难题,当期抗击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如何才能既安全又高效地参与庭审?经与法院商议,决定采用“云庭审”的方式出庭公诉。

庭审前一天,叶沁在一款名为“出庭”的微信小程序中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便十分快捷地登录了该程序,与法官和被告人进行视频通话测试。测试中,被告人画面曾一度无法显示。技术人员立即开展调试,经大半个小时的努力,终于排除问题,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2月5日上午10点半,叶沁便早早地将手机调至免打扰模式,登录程序等待开庭。11点,庭审准时开始。虽相距甚远,但庭审各方都能清楚地看见彼此,清晰地听见各方陈词,庭审各个环节均有条不紊地开展。通过摄像头,叶沁向手机另一端的法官和被告人出示被害人陈述、价格认定结论书、证人证言等证据,并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叶沁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量刑建议。

庭审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全程仅半小时。周某一审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周某对判决结果无异议。

“通过视频连线‘隔空’开庭,足不出户就能履职。”叶沁说,“这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充分利用科学技术,保证依法履职不停步。”

来源:绍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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