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以案说险|保单的“特殊时期” 之宽限期
商讯
关注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在宽限期内,即使尚未缴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需承担保险责任,但会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费。一旦超过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缴纳保费,保单合同则被按下“暂停键”,保单的相关权益也会遭受损失。
案例简介:
2025年5月,C先生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反映其于2023年1月份购买的一份保单,被告知保单失效。经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核实,该保单于2023年1月20日生效,年缴保费3730元,缴费期20年。今年1月20日,保单进入宽限期,期间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曾多次通过短信、电话提醒C先生缴纳续期保费,但C先生未及时处理,导致保单因超过宽限期而失效。
后C先生回忆称,自己确有收到过短信及电话提醒,但认为保单有宽限期,没必要那么早缴费,后由于自己后续疏忽忘记,未能及时缴纳续期保费。了解情况后,C先生当即通过保险公司APP提交复效申请,补缴当期保费及逾期利息后,保单成功复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逾期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后果]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温馨提示:
保险宽限期通常为应缴保费之日起60天。设定宽限期的目的在于避免或减少投保人可能因短期经济困难、工作繁忙、遗忘等非故意因素未能按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保障投保人的权益。建议投保人自进入宽限期起尽快缴纳保费,以免因合同中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稿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