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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个地市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在杭州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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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4日下午3点多,杭州湖墅南路上长征新村小区“砰!砰!”两记爆响,导致市中心武林门一带突发停电,不少上班族被困在了电梯里。

那次停电的原因,又是野蛮施工,导致地下高压线缆被挖断。此后一周内,又接连发生了地下水管被挖断、电信光缆被挖断的情况,杭州部分居民的用水、通信都受到了影响。

为什么野蛮施工那么难以遏止?我们的城市频频受伤?

为此,快报“民意直通车”栏目连续多次,共推出4个版深度报道,追问“野蛮施工”背后的原因,找出 “管不住”的短板——地下线缆的安全虽然有法律保障,但真正管理起来,却存在着供电、供水公司管不了,政府部门管不全等情况,归根结底——监管执法方面有所缺失!(详见报道:《“问计于民”本期话题聚焦野蛮施工:有法律保障,仍饱受伤害,“盲开工”为何管不住?》

时间过去近半年,终于传来了好消息。

今天(3月31日),“民意直通车”从杭州市电力部门获悉:“野蛮施工”破坏电力设施的情况,今后有专门的机构严管了!

杭州供电公司和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组建的“杭州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今天正式揭牌,标志着全省首个地市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在杭州落地,有效填补了浙江地市电力行政执法空白,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电力执法纳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为加快城市现代化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先行样板。

“野蛮施工,是造成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主要原因,但以往管理过程中,存在供电公司管不了、政府部门管不全的情况,导致野蛮施工屡禁不止。”杭州供电公司运检部副主任方炯说,“电力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能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能为杭州发展营造更好城市环境。”

杭州供电公司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与杭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相关政府部门成立专题工作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杭州市电力执法办机构实体化落地,将有效推进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解决以往“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从根源上管控电力设施外破风险点、用户侧违章用电、偷盗及恶意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并形成震慑效应。

同时,通过政企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建立电力行政综合执法常态化机制,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杭州电网安全有序运行、省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全国城市提供电力执法的“杭州示范”。

目前,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双方已汇集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专员和公司输电、配电、营销、安监等四大专业人才,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共同行使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检查等方面的电力行政执法职责,并同步做好与数字城管违章挖掘类案卷、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检查等的工作联动。

下一步,杭州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将按照“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要求,依法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并不断完善电力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出台《杭州市供用电条例》,提升电力行政执法效能,并指导杭州各区县全面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破坏电力设施,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按照我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仅仅是罚款赔偿,破坏电力设施,还有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凡违反本条例规定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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