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远离毒品洗钱犯罪,共创美好和谐社会
商讯
关注
每年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旨在提高全球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打击毒品犯罪。制造和贩卖毒品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往往相伴而生。要实现毒品犯罪的有效治理,必须同步打击洗钱犯罪,双管齐下,形成合力。
1、什么是涉毒洗钱犯罪?
涉毒洗钱犯罪,属于毒品犯罪的下游犯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以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2、反洗钱对禁毒的意义
洗钱活动为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提供了“洗白”的途径,为毒品犯罪分子隐瞒和转移非法所得提供了便利。通过反洗钱,可以有效追踪和冻结与毒品犯罪相关的资金,截断毒品犯罪的资金链,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常见的涉毒洗钱方式
(1)利用他人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ATM存取现、携带现金离境等方式转移毒品非法收益。
(2)通过购买金融产品、投资、购置固定资产、商贸交易等行为,将毒品非法收益转换为合法收益或其他形式的资产。
(3)通过虚拟货币洗钱,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跨境性,将毒品非法收益转化为虚拟货币,进而逃避监管追踪,进一步洗白资金。
4、典型案例
(1)吴某某毒品洗钱案
2022年1月吴某某通过网络向境外人员购买精神类药品后,在国内进行售卖。吴某某为掩饰、隐瞒毒资来源和性质,要求购买人张某以USDT币的方式通过虚拟交易平台支付毒资,再委托他人将USDT币售卖后将毒资转移到本人名下。2022年12月15日,法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决吴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石某某等3人毒品洗钱案
2021年4月初,石某某为非法牟利,伙同陈某某、李某某将新型毒品通过“跑腿”、邮寄等方式贩卖给吸毒人员。为逃避法律制裁,达到掩饰、隐瞒其贩卖毒品所得收益目的,石某某通过网上收购他人银行卡、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绑定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生成收款码,将收款码提供给陈某某、李某某用于收取毒资。后由石某某提现到网上购买的银行卡内,通过转账或者直接现金取现方式获取非法利益。2022年8月23日,法院判决石某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决陈某某、李某某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和5000元。
5、如何防范成为涉毒洗钱犯罪的工具人?
(1)提高警惕,自觉抵制毒品犯罪活动。
提高守法意识,坚决远离毒品,积极举报毒品犯罪和洗钱行为。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结算账户,在涉及金融交易时,要提高警惕,避免成为洗钱活动的不知情帮凶。
(3)拒绝利益诱惑,警惕网络陷阱。
仔细甄别网络信息,不相信网络上的各种“天上掉馅饼”的投资、兼职,不使用自己的支付结算账户为他人接收或者转移资金。
(4)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在与金融机构建立关系时,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和交易目的,配合金融机构尽职调查。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
制作单位
交通银行台州分行